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22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上海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 2.4 施工地点: 上海市项目招标发起地点为上海,项目实施地点在国内港口 2.5 计划工期: 从合同签署开始,到质保期满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完成船舶岸电船载项目(含高压岸电船载项目)或码头岸电项目总数不少于5个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燃料公司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瑞鹏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项目工程招标"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晓 电 话:010-63227505 电子邮件:5198500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陈琴刚 电子邮件:qg_chen@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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