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宣城水东镇35兆瓦户用发电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234)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宣城市水东镇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安徽分公司宣城水东镇35兆瓦户用发电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宣城鑫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水东镇。 2.2 规 模: 35MW,根据所属地区民宅情况分为斜屋顶安装,装机容量为31.5MWp;阳光棚安装装机容量为3.5M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宣城水东镇35兆瓦户用发电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水东镇 2.5 计划工期: 自取得项目批复起,总工期182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计、能源管理协议签订、项目备案、供电部门接入设计批复、供货、施工、试验、调试、协调、培训、总结报告、竣工资料编制、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2.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不低于5MW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汇流箱(如涉及)、并网柜(如涉及)、云系统在线监控(如涉及)、接地网(如涉及)、接地极(如涉及)、电弧故障断路器(如涉及)、反孤岛装置(如涉及)、屋面防水材料(如涉及)、加固材料(如涉及)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调试等全部工作,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应按照不低于5年预缴,或项目投运时预留设备全周期不低于5年通信费用,按周期缴纳;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及合同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2)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3)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屋顶防水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完成项目质量监督、设备监造、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5)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7)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低效电站排查及分析、手机APP等功能,负责免费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接入华能云平台。 8)全权负责协调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负责与安装光伏用户签订合作运营协议,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银行系统支付办理、数据上传及各户授权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手续费用(不含此类协议内约定的运营期费用);协助项目开发、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9)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并按照华能集团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档案的移交(项目档案验收也含在报价中)等。 10)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0年40元/块/年,后15年30元/块/年,阳光棚15元/块/年;租期25年,租金不得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计划工期:本工程(批复容量)工期不超过12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书为准。 12)由华能安徽公司分公司统一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预招标风险告知: 1.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本项目取得华能集团及分公司投资批复后,若本合同内容最终金额超出华能集团技经中心复核相应概算金额,则应以技经复核意见金额调整合同价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累计20MW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施工和设计合同业绩或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安徽分公司宣城水东镇35兆瓦户用发电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宣城鑫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百利中心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0551-62185633 电子邮件:3055651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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