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招标编号:CNGZB-2025-059)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 华东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外墙面积130354㎡,其中一标段44000㎡,二标段40660㎡,三标段45694㎡。
2.4招标范围:春和景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一期外墙保温、涂料工程专业分包,招标范围为1#至15#楼、25#楼、地库外墙及风井。图纸范围内外墙保温、涂料工程及业主方增加的图纸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本项目一期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1#~6#、25#楼、地库外墙及风井及业主方增加的图纸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二标段为 7#~10#楼及业主方增加的图纸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三标段为 11#~15楼及业主方增加的图纸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外墙抹灰、外墙防水、外墙保温、涂料等装饰装修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中所有建筑外墙抹灰、外墙保温、涂料工程、外墙伸缩缝、滴水线等建筑构造细部做法,包工包料。包含吊篮或脚手架等施工措施费用,包含外墙保温系统的检测试验费、工程水电费,办公及食宿自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①具有外墙保温、涂料工程施工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施工信誉及经验的施工单位。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证书,且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