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拉古山光伏发电项目砂石骨料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8-220019
一、招标条件
受兰坪县拉古山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建筑工程事业部以询比价招标方式采购砂石骨料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部位于云南省兰坪县拉古山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营盘镇西南方向的拉古山周边,场址中心坐标为N26°23′19.11″,E996′1.02″主要为南向和东南朝向的山坡地,高程在1600m~2400m间,地表植被较稀少,局部有少量低矮灌木,场址北部有乡村道路经过。本项目拟建光伏电站额定容量150MW。主要履约内容为光伏组件、集电线路、SVG、GIS、主变、箱变、逆变、预制舱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光伏场、升压站、场内外道路的土建施工,试验、调试、竣工验收、土地征租及三年运行维护,工期总日历天数2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书为准),运行维护期36个月。合同模式为设备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运行维护合同。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兰坪县拉古山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所用砂石骨料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 数量 | 供货范围 | 交货日期 |
1 | 碎石 | 5-30mm | 吨 | 15000 | 兰坪县拉古山光伏发电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 砂 | 0-5mm | 吨 | 12000 | ||
合计 |
| 27000.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于2022年11月开始供货至工程完工,所有尺寸、数量送货按照需用计划执行。
5、交货
6、质量要求:
碎石品质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 677-201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附条文说明)》(JGJ 52-2006)、《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水利水电工程岩石试验规程》(SL/T 264-2020);山砂品质满足《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附条文说明)》(JGJ 52-2006)、《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2010)、《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等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再决定网上报名参加投标报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投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参与投标的材料须取得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各一份)。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参与投标的材料须取得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各一份)。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