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2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5)其他资质要求:① 上述所有项目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出具的任命书;② 其他人员配置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③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