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有2个或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业绩:
a)单个合同金额大于40万元人民币;
b)合同标的物为电气产品供货;
C)合同中的标的物已经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业绩认定有效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合同金额、到货验收材料或付款凭证),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4)近三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附件3:
附件:分项报价表(最终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