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液相外延炉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教招标采购-2022- 167
2.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15万元
最高限价:2415万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
(万元)
包最高限价
(万元)
1
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液相外延炉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415
2415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根据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需要,需对液相外延炉等仪器设备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包括:DLP金刚石金属复合材料增材制造设备1套、高功率光纤激光焊接系统1套、高功率激光柔性复合加工系统1套、超高精度纳米材料沉积系统1套、液相外延炉1套、化学气相沉积镀膜机1套、示波器及探头1套、PEM电解槽1套、总线运动控制系统1套、无人机1套、红外热成像仪1套、功率与阻抗分析仪1套、立式真空热压烧结炉1套、高速摄像机1套。
(3)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4)包段划分:不分包。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6)交货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9)质保服务要求:国产设备三年,进口设备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5)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
三、 每天上午0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并发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北京时间)
2.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1日9:00(北京时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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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