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 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必须是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 3.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 2019-2021 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至 2021 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应答人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2 项已完成的改管配件 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且所有供货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 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参数页)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如:物资验收单或 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物资验收合格的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第 1)条所要求的金额要 求)。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物资验收单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 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5.体系认证要求:应答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 ISO9001 标准),且证 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bjywe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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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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