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建筑施工或装修装饰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等,或提供与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等,或提供该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