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工的钢结构类或管线类改造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资料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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