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20125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物资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中空注浆锚杆及配套附件,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采购人将选择以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或其全资子公司致恒(重庆)供应链 等子公司的名义,与入围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竞标响应人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 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境内。察雅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市南部,公路是察雅县对外的交通形式。项目距察雅县城公路里程约115km,距昌都市约166km,距芒康县约135km,距成都市约1093km,距香格里拉市约510km,距昆明市约1251km,巴日乡至察芒公路(巴日乡岔路口)约30km,为乡村公路。该项目建成后,将兼作水电站开发建设使用。
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II标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左岸1#公路、左岸1#交通洞、左岸1#交通洞通风洞、右岸1#公路、右岸2#公路、右岸1#交通洞、右岸2#交通洞、右岸1#2#交通洞1#、2#施工支洞及岔洞、右岸施工场地、交通运输桥及其他为本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道路,工作内容主要为道路、隧道及桥涵的土建、照明、消防、通风、绿色智能建造等项目施工。主线总长度11.24km,其中隧道长度6.05km,桥梁长度0.24km,路基长度4.96km,桥隧比55.88%。土石方明挖117.81万m³,石方洞挖45.24万m³,混凝土方量17.73万m³(其中喷射混凝土3.0万m³)。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中空注浆锚杆及配套附件。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中空注浆锚杆256995米及配套附件一批。
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范围 | 技术要求 |
1 | 中空注浆锚杆 | Φ32*6mm,L=900cm | 米 | 127823 | 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第Ⅱ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 详见第七章
|
1.1 | 锚头 | 配Φ32锚杆用 | 个 | 14202 | ||
1.2 | 止浆塞 | 配Φ32锚杆用 | 个 | 14202 | ||
1.3 | 垫板 | 配Φ32锚杆用 | 块 | 14202 | ||
1.4 | 螺母 | 配Φ32锚杆用 | 个 | 14202 | ||
2 | 中空注浆锚杆 | Φ25*5mm,L=450cm | 米 | 129172 | ||
2.1 | 锚头 | 配Φ25锚杆用 | 个 | 28705 | ||
2.2 | 止浆塞 | 配Φ25锚杆用 | 个 | 28705 | ||
2.3 | 垫板 | 配Φ25锚杆用 | 块 | 28705 | ||
2.4 | 螺母 | 配Φ25锚杆用 | 个 | 28705 | ||
合计 | 428623 |
注:(1)竞标数量为暂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按使用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使用人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5、交货
6、计量方式及供货方式:
计量方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计量单位为“米.个.块”。在交货地点对锚杆长度及厚度进行测量,配套附件按数量进行清点,检验交货。
供货方式:成捆交货的锚杆体,每捆应挂两个合格证标牌,合格证上应有生产企业(或商标)、批号、规格、数量、制造日期。
7、质量要求:
7.1竞标响应人保证销售的中空注浆锚杆满足行业技术标准TB/T 3209-2008《中空锚杆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中空注浆锚杆体的公称直径、公称壁厚、公称截面积、公称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图纸规定的要求。
7.2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所有标准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检测规定。所供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若国家标准对所供产品有更高标准,则必须遵守该标准执行。
8、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本次竞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8.1货款支付方式:结算月后次月向卖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再于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2019年12月至今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1份。
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水利水电、高速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类似工程的供应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