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阳极炭块及换极捞渣转运项目按生产流程分为8个分项任务:
1.3.2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明细: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1 |
阳极托盘 |
1.4T |
3600×1902×480 |
1450 |
2 |
捞渣专用托盘 |
1.4T |
3600×1902×480 |
48 |
为满足阳极炭块转运生产需求,投标人应达到以下要求:
1)自购设备应符合现场提供设施条件,并与招标人提供设备设施能力匹配。投标人自购运输设备,应满足招标人道路条件限高4.5米,限宽5米,限总重20吨的条件。
2)自备车辆需要13台直列式阳极转运车(直列式阳极转运车相对转弯半径小,便于在厂房内安全行驶,对驾驶员技能要求相对低,安全系数高。),运行方式为9用4备,额定载重量≥10T。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
3)自备机械化预破碎设备,满足每天200盘的预破碎能力。
1.3.3项目实施地点、期限及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需现场勘查确认)。
2)服务期限:5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项目实施要求:投标人须满足24小时运行方式下的生产作业要求。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承包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项目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资格及要求
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均须持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劳务承包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