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海南炼化化工区动力中心410t燃油锅炉烟气脱硫除尘系统(WZ20230210-5509-33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除尘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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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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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硫除尘装置 450000m3/h so2 | 1.00 | 套 | 包1-脱硫除尘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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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商务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人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7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人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人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差的否决。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8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10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等同)、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等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11 投标人提供2017年至2022年国内至少1台额定产汽220t/h及以上燃油或燃油燃气动力锅炉配套的半干法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独立供货业绩(超低排放业绩值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并附有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应体现燃料名称或燃料组分)、用户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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