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股票基础数据库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采招 2022-2364)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外股票基础数据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0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采购 1 源海外股票基础数据库,用于指数、估值、ESG 等业务。需求清单详见附件 1.数据需求。2.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 555 号 B 楼。3.服务期:自中证向投标人发送数据接入通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三(3)年。 4.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70 万元(含税)。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570 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外股票基础数据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外股票基础数据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良好。 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下属子 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 《信用报告》中在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 ”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对其符合上述要求做出的承诺,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或权益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 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以及对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至少近三年(2020 年 2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 利。 7.投标人应对招标项目具有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如为境外单 位,应提供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应的翻译件。2.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记录 ;招 标公告中列明的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情形,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报告》中在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承诺书。3.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招标人 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 他权利或权益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责任的承诺书。 4.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以及对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所提供的各种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 同时投标的承诺书。6.投标人应具有至少近三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且能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7.投标人应对招标项目具有服务支持能力、完善的服务制度、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381 号 17楼A室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 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获取招标 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 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证指数 党建(纪检)办公室。 九、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 555 号 B 楼 电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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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hbt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