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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水电解制氢设备(12套+3套)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24     浏览:1    
核心提示: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 2.2 招标范围表。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 格(元)

2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动态合成氨工艺包及合成氨专利专有设备采购

(1) 工艺包招标范围包括:合成氨装 置(含氨冷冻单元) 工艺包设计、操作 培训、技术服务、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 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附件 A。  (2) 合成塔专利专有设备招标范围: a、供货范围包括:塔内件及成套所有 部件、直连式蒸汽过热器成套所有部件 设计、性能、制造、检测、试压、表面 预处理和涂覆、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和试 验、包装运输、装卸、现场安装指导、 调试、现场操作培训、质量保证、设备 运行及维护。备品备件、试压工具、安 装工具、试车随机备件设备除特别申明 外均由卖方负责完成和提供。

b、技术服务、管理操作及维修培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 求)

(1) 工艺 包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45 天内提 供正式版。  (2) 专利 及专有设备 交货时间: 在合同生效后 10 个月 内供货。

1000

4

 

标段 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派遣管理服务人员, 协助业主编制项目工程建设各类专业 管理文件,协助业主进行招标管理、合 同管理、计划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 理(含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 和综合协调管理) 等相关的项目管理 服务;负责工程质量创优工作的策划, 配合业主实施、申报管理工作;协助业 主对承包商、监理进行管理;配合业主 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的其他必要服务。

20 个月

1000

5

 

标段 05:大安风 光制绿氢合成氨 一体化示范项目 水电解制氢设备  (12 套+3 套)采购

15 台电解槽设备(包含厂房一:12 台 电解槽、3 套气液分离系统、3 套气体 纯化系统、1 套注水注碱设施,要求每 4 台电解槽共用 1 套气液分离系统与 1 套氢气纯化设施,厂房共用注水注碱 设施 1 套;厂房四:3 台电解槽、3 套 气液分离系统、3 套气体纯化系统、1 套注水注碱设施,要求每台电解槽单独 对应 1 套气液分离系统与 1 套气体纯 化系统,3 台电解槽共用 1 套注水注碱 设施)

注: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 装卸、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产氢压

2023 年 9  月底开始陆 续供货,  2024 年 4  月底前全部 供货完成, 需满足现场 施工进度要 求。

1000

 

序 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

工期要求/

交货地点及

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 格(元)

 

 

 

力 1.5MPa(纯化出口氢气) ,厂房一 12 台电解槽所对应的单套纯化系统出口 氢量 4000Nm3/h,厂房四每套纯化系统 出口氢量 1000Nm3/h。

 

 

6

 

标段 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2 套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

12 台电解槽设备(包含厂房二:12 台 电解槽、3 套气液分离系统、3 套气体 纯化系统、1 套注水注碱设施,要求每 4 台电解槽共用 1 套气液分离系统与 1 套氢气纯化设施,厂房共用注水注碱 设施 1 套)

注: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 装卸、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产氢压 力 1.5MPa(纯化出口氢气) ,单套纯化 出口氢量 4000Nm3/h。

2023 年 9  月底开始陆 续供货,  2024 年 4  月底前全部 供货完成, 需满足现场 施工进度要 求。

1000

7

 

标段 07: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8 套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

8 台电解槽设备(包含厂房三:8 台电 解槽、2 套气液分离系统、2 套气体纯 化系统、1 套注水注碱设施,要求每 4 台电解槽共用 1 套气液分离系统与 1 套气体纯化系统,共用注水注碱设施 1 套)

注: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 装卸、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产氢压 力 1.5MPa(纯化出口氢气) ,单套纯化 出口氢量 4000Nm3/h。

 

2023 年 9  月底开始陆 续供货,  2024 年 4  月底前全部 供货完成, 需满足现场 施工进度要 求。

 

 

 

 

 

 

1000

8

 

标段 08: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4 套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

4 台电解槽设备(包含厂房三:4 台电 解槽、1 套气液分离系统、1 套气体纯 化系统、1 套注水注碱设施,要求 4 台 电解槽共用 1 套气液分离系统与 1 套  气体纯化系统,共用注水注碱设施 1 套) 注: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 装卸、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产氢压 力 1.5MPa(纯化出口氢气) ,单套纯化 出口氢量 4000Nm3/h。

2023 年 9  月底开始陆 续供货,  2024 年 4  月底前全部 供货完成, 需满足现场 施工进度要 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2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动态合成氨工艺包及合成氨专利专有设备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 A1或 A2 资质。

(2) 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合成氨项目工艺包供货业绩,且投产后安 全稳定运行 1 年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 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有效联系方式) 及用户证明,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 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提供一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标段 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管理服务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合同金额 1000 万及以上石油化工 1 项项目管理业绩 (已完成的项目)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标段 0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水电解制氢设备(12 套+3 套) 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序 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制氢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水电解制氢设备的能力。

(2)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1 项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 及以上 电解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标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不允许选择性投标。但 最终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 不再被推荐为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 将被推荐为金额相对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排 名顺延,以此类推。

(2) 投标人不得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间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进行投 标。

(3) 投标人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对于同一类型(相同设备) 的单价必须相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标段 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12 套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制氢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水电解制氢设备的能力。

(2)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1 项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 及以上 电解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标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不允许选择性投标。但 最终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 不再被推荐为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 将被推荐为金额相对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排 名顺延,以此类推。

(2) 投标人不得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间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进行投 标。

(3) 投标人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对于同一类型(相同设备) 的单价必须相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序 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7

标段 07: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 8 套水

电解制氢设备

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制氢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水电解制氢设备的能力。

(2)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1 项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 及以上 电解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标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不允许选择性投标。但 最终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 不再被推荐为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 将被推荐为金额相对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排 名顺延,以此类推。

(2) 投标人不得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间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进行投 标。

(3) 投标人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对于同一类型(相同设备) 的单价必须相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标段 08:大安

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示

范项目 4 套水

电解制氢设备

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6) 近 18 个月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专项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制氢设备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水电解制氢设备的能力。

(2)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1 项单体电解槽产氢量 1000Nm3/h 及以上 电解制氢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标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不允许选择性投标。但 最终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则 将被推荐为金额相对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排 名顺延,以此类推。

(2) 投标人不得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间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进行投 标。

(3) 投标人在水电解制氢设备四个标段对于同一类型(相同设备) 的单价必 须相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2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2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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