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应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 项已完成设施维修保养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资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验收证明文件或(财务)结算清单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3名服务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应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包括: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证操作证)至少1人、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证操作证)至少1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证操作证)至少1人。同时提供服务人员对应3名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11月、12月、2023年1月,三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