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投标人本次投标船舶应提供由CCS或相同等级船级社出具的船舶入级证书 (2)海事局颁发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符合证明(DOC):所投船舶应具有海事局颁发的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船舶体系管理人应具有海事局颁发的符合证明(DOC),DOC证书公司的名称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应一致。 (3)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2、投标船舶要求: (1)船舶主机功率:10000-13000马力 (2)船舶总长≥75米 (3)系柱拉力≥100吨 (4)船舶危险品适装证书 3、可提供使用时间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中标船舶可提供使用时间不少于240天/年,实际使用船天以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4、投标船舶与船东的关系:投标船舶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或光租船舶,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光租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和光船租赁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