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出租(二次)公告
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华宁县通达投资 的委托,对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出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相关要求及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项目编号:SZZB-22F038 2.3项目概况:华宁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位于宁州街道办事处北过境路与上村路交叉路口,占地面积3227.86平方米,建筑面积4479.6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游泳馆及净水、恒温、配电房等配套设施,游泳池长50米,宽26米,水域面积1300平方米,2600立方米,属标准游泳场馆,具有恒温系统和硅藻泥过滤系统,可承接省级比赛。 2.4起租价:40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否则不予认可。 2.5租期:20年。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3.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3本次招租的标的,严禁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转租。 3.4标的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标的物不得出借给第三方,标的物为住房的仅用于承租人居住使用,不得作为商业投资经营。 3.5本次招租仅出租标的使用权,现有装修和标的内物品不包含在出租范围内。 3.6本次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由授权委托人到 (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4幢6号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或将以下资料发 (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资料; (2)企业报名时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个人参加的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5.1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各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六、发布出租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租公告同时在《 》、《 》、《 》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出租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代理机构: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4幢6号 日期:2022年12月12日三、供应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