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天津 南港乙烯项目鼓风干燥箱包(WZ20230503-3833-468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鼓风干燥箱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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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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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离心机\4000r/min 100ml×4 | 1.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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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洗瓶机\220L 2层 | 3.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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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可调电炉\两联 2×1000W 室温-350℃ | 16.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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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恒温数显电热套\1000ml 0-450℃ | 16.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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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油隔膜真空泵\10L/min | 6.00 | 件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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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振荡器\0-250r/min | 3.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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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热磁力搅拌器\0-2000rpm 15L | 16.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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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数显恒温循环水浴锅\5L -40-100℃ | 5.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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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红外线干燥箱\550×600×600 AC220V 2.8kW | 1.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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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式炉\Φ40×400 室温-1200℃ | 1.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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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数显恒温水浴锅\3.2L 单排6孔 室温-100℃ | 10.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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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真空干燥箱\450×450×450 AC220V 3.2kW | 5.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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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防爆干燥箱\550×550×450 AC220V 2kW | 12.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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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鼓风干燥箱\450×350×450 AC220V 1.6KW | 6.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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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充氮气烘箱\450×400×400 AC380V 4.5KW | 4.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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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马弗炉\300×200×120 AC220V 3.5kW | 5.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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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超声波清洗机\22.5L | 4.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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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电热板\400×600 20-350℃ | 16.00 | 台 | 包1-鼓风干燥箱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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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鼓风干燥箱(防爆型)采用复合防爆技术处理,可选隔爆、本安、浇封、增安等处理,设备电气系统采用整体防爆技术,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使用绝对安全可靠。防爆证书为防爆形式至少选用隔爆型d、增安型e、本安型ia、本安型ib、正压型p、浇封型m等中至少2项,箱外气体组别‖ⅡB,气体温度组别T4,设备保护级别Gb,例如Ex d mb IIB T4 Gb。 3.1.9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及其近3年内(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各3套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且不仅限于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合同复印件等。 3.1.10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1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2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否决项。 3.1.13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4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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