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的委托,拟对2023年烟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 项目编号:贺烟采2023-0020 招标范围:2023年度全市预计收购烤烟10万担,根据烟叶生产需要,拟按10万担作为参考采购烟叶短途运输服务,按1.7万担作为参考采购烟叶长途运输服务,确保烟叶收购和调拨工作顺利开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元整(¥1140000.00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6、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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