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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仓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仓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藏高原农

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仓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仓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外资【2022】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副产品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市级资金及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新建冷库机房1座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搭配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将现有8台货运电梯承重规模由3吨/台提升至5吨/台,改造冷库地坪,改造升级装卸平台并购置专用设备,开发冷链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建设冷链仓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2841001001

标段名称: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冷链仓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564.72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180.0天

招标范围:对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现有1、2号冷库共计5万吨氨制冷系统改造为氟-载冷剂制冷系统,冷藏低温库进行提升改造。新建冷库机房1座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搭配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将现有8台货运电梯承重规模由3吨/台提升至5吨/台,改造冷库地坪,改造升级装卸平台并购置专用设备,开发冷链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建设冷链仓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说明:依据《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提供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工业管道GC2及以上)证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分工明确。(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284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2日10:00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西宁三号开标室(可容纳18人)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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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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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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