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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宜昌
发布时间:2023-05-12
阅读量:32
招标编号:HBSJ-202305FJ-07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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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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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轻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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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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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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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其中地上13层,建筑高度64.1米,建筑面积约26064.5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3645.41平方米。本项目采用装配式设计,装配率70.53%;主体结构为钢框架结构,框架柱为钢管混凝土柱、钢管柱;楼板采用钢筋桁架楼承板,梁为钢梁;非承重围护墙采用高精度蒸压加气自保温砌块,内隔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ALC墙板)。建设内容包括中试实验室、研发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产业孵化室等 ,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道路等,并购置相关配套仪器设备358台(套),详见初步设计批复。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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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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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括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招标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 投标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照明及防雷、给水排水、消防、人防、精装修、弱电智能化、空调暖通工程、燃气管井、电(扶)梯、标识、汽车充电桩、土石方、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软基处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环保、节能、幕墙、室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围墙、道路、室内外管线综合、与招标人现有基础设施(水、电、路、网络、通讯等)的接驳连通设计、停车场、污水处理站等以及招标人后期存在的配套工程设计(消防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弱电机房、污水站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招标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招标人要求特征描述,同时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参考品牌表要求和相关行业设计标准及验收标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 全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含税)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 合同估算价:1291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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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计划工期:5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56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争创省级优质工程奖。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深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机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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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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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2971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要求的工程特征和业绩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下同)。3.1.4投标人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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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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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3日至2023年05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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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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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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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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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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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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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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