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近两年(2021年至今)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CMA和CNAS认证)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规格至少包含PVC格栅管SVSY28×9和SVSY42×4,塑料合金复合管DN/OD92此三种。在检测机构官网查询核验检测报告真伪。
3.1.7 承诺提供PVC格栅管检测项目需包含尺寸、拉伸屈服强度、抗压强度、纵向回缩率、维卡软化温度、静摩擦系数、落锤冲击试验、扁平试验、坠落试验,相关技术参数满足标准要求;塑料合金复合管检测项目需包含外型尺寸、壁厚、管材刚度、落锤冲击试验、扁平试验、坠落试验。
3.1.8 投标人书面承诺:中标后执行镇海炼化寄售采购模式;满足镇海炼化对小批量、零星急件的保供要求。(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人书面承诺: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两种认证均已完成的提供相关证书,无需承诺。
3.1.10 承诺提供每批供货的出厂检验报告,需要时同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承诺每批供货时配套提供足够数量的符合要求的包括连接件、专用胶等配件或者材料(不含管枕)。(提供承诺书)
3.1.11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品牌生产商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标产品唯一授权协议书。
3.1.12 具备2021年1月-开标日前通信用塑料格栅管的销售业绩,提供至少3份采购订单或者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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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