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9.1 投标商应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
3.1.7 9.2 供货商应提供石油石化行业近五年内2台连续运行超过3年的同材质及相似材质(双相钢类)管束的制造业绩,同时提供采购合同、用户使用证明。
3.1.8 9.3供货商应提供S22053焊接工艺评定(换热器管束,含管头焊缝及热影响区的金相),并承诺可以保证焊缝及热影响区具备与母材同等的抗腐蚀性能。
3.1.9 9.4供货商应基于“青岛石化常减压装置E1301双相钢管束技术要求”进行设计,但不得改变换热器的整体安装尺寸。
3.1.10 9.5供货商应书面承诺质保期为管束投用后24个月
3.1.11 9.6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3.1.12 9.7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价中予以扣分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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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