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 资质(此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或中海油田服务股份 或其他海油二级单位颁发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2)投标人应提供维修场地的环境评价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或长期有效(报告无截止日期,视为长期有效),环境评价报告需是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3. 体系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6.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工、监火员、铆工、焊工各2人(可重复持证),提供服务人员有效期内的资格等级证书或特殊工种操作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