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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十堰邮件处理中心自动分拣机配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十堰邮件处理中心自动分拣机配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十堰邮件处理中心自动分拣机配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HBT-16123010-232402

  1.2 项目

  1.3 项目采购内容:十堰邮件处理中心1套自动分拣机设备(含配套信息系统安装工程)。

  1.4 预算金额:595.1万元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1.6 质保期:竣工验收后两年并保证至少十年的备品备件供应。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8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个合同设备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交叉带分拣机类似业绩(含带设备加盟及设备租赁业绩)。

  三、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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