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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炼油部固定资产更新管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重招)2023年上海石化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反应器产物混氢油换热器管束1台)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招)

(重招)2023年上海石化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反应器产物混氢油换热器管束1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2023年上海石化炼油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反应器产物混氢油换热器管束1台)(WZ20230621-4809-829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管束\Φ1550×10904/Φ19-DFU E1801-6LY S32168
1.00
包1-管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 1、 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商需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9年至今,不存在因虚假、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石化或上海石化风险停用的情况。(附承诺书

3.1.7 有效资质认证证书 1、 投标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 A1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 取得ISO9001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8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炼油项目加氢装置3台及以上同类型螺纹锁紧环换热器或管束(壳体公称直径1600mm及以上同时管程设计压力≥18.3Mpa及以上,管束材质S32168,管板材料为S32168Ⅳ)的使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第三方监检证明文件及用户方使用证明。

3.1.9 其他 请购文件内容如与资格审查项有冲突,一切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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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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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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