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已完成的普货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资料; 2) 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应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提供一个及以上订单均算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