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01-230082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浇注料,采购资金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第一分局湖北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部所用浇注料,中标后由其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价格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2、本次采购数量:1批(详见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焚烧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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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准砖及膨胀耐火砖等耐火材料 | SK-30、莫来石质等 | Kg | 219336.2 | 详见报价明细 |
2 | 钢板、角钢等加工件 | SUS316L,50x40x5、C100×48×5.3×8.5等 | Kg | 6600.22 | 详见报价明细 |
二 | 余热锅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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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温耐火材料等 | 高铝耐火浇注料、耐火陶瓷纤维板等 | Kg | 251177 | 详见报价明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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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71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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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会做相应调整。
3、交货时间:以执行时要求为准。
4、交货 或按要求
5、质量要求:所有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标准执行。此次招标浇注料主要用于主厂房锅炉砌筑施工,所提供浇注料必须满足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浇注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且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并附相应发票,应具有浇注料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投标人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不配合招标人进行考察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作“否决处理”,且不予进入后续评审。
8、投标人存违法行为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对相关投标人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