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047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巴中市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巴中经济开发区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兴文镇,占地约500亩,其中水域面积约为200亩,本项目分为毛谷河水库工程和景观工程。
工程任务主要为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以经开区核心区域水景观为主,兼顾防洪和市政绿化要求,无通航、发电等其他需求。共设置两座坝,一号坝坝顶高程为398.00m,坝底高程为345.00m,最大坝高53m,大坝等级指标为4级,坝轴线长约155m,坝顶宽度为6m。河床中部布置3孔表孔溢流堰,堰型为折线型宽顶堰,堰顶高程396.00m,孔口宽度为10.0m,总溢流宽度为30m。左、右岸挡水坝为混凝土重力坝,上游面铅直,下游坝坡1:0.75,起坡点高程为392.00m。左岸挡水坝长度为63m,右岸挡水坝长度为56m。正常蓄水位396.00m,正常库容220.46万m³,总库容238.46万m³,属小(1)型水库。二号坝坝顶高程为403.00m,坝底高程为385.00m,最大坝高18m,大坝等级指标为5级,坝轴线长约59m,坝顶宽度6.0m。河床中部布置2孔表孔溢流堰,堰型为折线型宽顶堰,堰顶高程400.00m,孔口宽度为6.0m,总溢流宽度为12m。左、右岸挡水坝为混凝土重力坝,上游面铅直,下游坝坡1:0.75,起坡点高程为395.00m。左岸挡水坝长度为36m,右岸挡水坝长度为27m。正常库容6.72万m³,总库容9.37万m³,属小(2)型水库。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检验、运输、装卸、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建工商品砼 | C15 | m³ | 1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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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工商品砼 | C20 | m³ |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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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工商品砼 | C25 | m³ | 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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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工商品砼 | C30 | m³ | 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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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工商品砼 | C35 | m³ | 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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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工商品砼 | C9015W6F100 | m³ | 3027 | 高自密实混凝土 |
7 | 水工商品砼 | C25W6F100 | m³ | 2085 | 二级配 |
8 | 水工商品砼 | C35W6F100 | m³ | 1915 | 二级配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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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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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量及需求规格以需方通知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如发生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不视为招标方违约,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商品混凝土报价为:商品混凝土单价+每立方混凝土添加剂附加费+泵送费,做为结算依据。生产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满足《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要求。投标人除需对上述混凝土进行报价外,同时应对同标号水工润泵砂浆、泵送费、抗冻F100、抗渗W6/P6、膨胀/微膨胀等添加剂进行另外单独报价,混凝土泵送费无论单仓号浇筑方量多少,泵送单价固定不变,不得额外收费,泵送方式包含车泵和地泵。
(3)货物交货单价中包括产品生产、检验检测、装卸、运输费、泵送费、保险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需开具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全部成本,以及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物价的变化)等所需全部费用。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单价为固定价,不随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因素做出调整,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合同内货物市场单价上涨或下降的造成的利益损失。现场如需24小时连续作业,投标人应无理由配合生产,且不因夜间生产而发生任何附加费用。
4、交货时间:2023年7月至工程结束,且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按照招标人需求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挂账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现场如需24小时连续作业,投标人应无理由配合生产,且不因夜间生产而发生任何附加费用。
5、交货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兴文镇毛古河)
6、质量要求:6.1 投标方保证所供应商品混凝土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图纸及《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6.2 投标方的商品混凝土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E&OHS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3 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
6.4 按照招标方需要提供相应混凝土试块、原材料检测报告、混凝土配合比、合格证、实验报告及冻融循环实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7、其他: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投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或3%或13%。合同约定下付款以电汇支付到投标方基本账户或采用非现金支付(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电子支付凭证、供应链债务凭证、信用证)。在投标方尚未提供招标方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方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方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每月15日投标方应针对上月运抵工地现场并经招标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对账后,向招标方提供3%或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方提供发票等票据到招标方挂账后,扣除5%质量保证金,剩余部分每月视招标方资金情况最高支付(累计货款挂账余额)的70%,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余款付清。
7.4若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招标方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由项目业主开具时间决定,且招标方不承担贴息或其他附加费用。
7.5本次招标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694.11万元、税后714.93万元(税率3%),税后784.35万元(税率13%)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资金能力和生产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能力。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到位,投标方配备能够满足招标方生产需求的足够数量的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在前一车混凝土卸料完成前,后一车混凝土需运 如因投标人供货能力问题导致现场施工暂停或返工,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相关损失,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责权利。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