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津武(挂)2023-001号居住项目,建设规模为6601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60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10平方米新建住宅及配套公建。,总投资额70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除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符合上述要求以外,其他条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进行承诺;(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结构负责人、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并对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的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武清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如有任何成员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视为联合体失信,取消投标资格;(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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