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 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3]HYJDYG第010号《大庆市处理环节带设备外包项目》要求,拟对业主-大庆市 网路运营中心内部处理带设备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2.1项目
2.2服务
2.3服务周期:五年
2.4项目预算:详见下表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计量 单位 |
业务量区间 (月日平均) |
人工限价(含税) |
|
散件 |
包含出进口集包散件、进口开拆散件、外走散件及总包打散件 |
进出口散件分拣集包处理包含:解车、卸车、分拣(含设备处理)、扫描、装袋、装车、封车、全流程及设备压道测试、辅助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容器管理等) |
件 |
11万(含)以下 |
0.142元/件 |
11万(不含)-12万(含)以下 |
0.132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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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不含)-13万(含)以下 |
0.122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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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以上 |
0.122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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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备价格 |
按照每日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计算 |
件 |
按照每日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计算 |
0.037元/件 |
/ |
场地建设价格 |
按照每日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计算 |
件 |
按照每日实际发生业务量进行计算 |
0.021元/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被业主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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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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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