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乡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柏行审批审字【2023】05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柏行审批招字【2022】2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2.0万m³/d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44.48公里、尾水排放管道约3.27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说明。
2.2 招标范围:涉及的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3.6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8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 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未从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平台(http://)首页 “办事指南”中“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报名、支付和投递等有关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售卖。
4.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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