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工程东胜提氦项目1664-P0032-8020化验室分析仪(WZ20230907-3833-1108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验室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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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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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分检测仪\0-300mm ±10Pa | 1.00 | 套 | 包1-化验室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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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现场服务条款及付款条件 3.1.7 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详细说明对带★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 3.1.8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本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分析仪器(紫外荧光定硫仪、露点仪、微量氧分析仪、卡尔费休水分分析仪、溶解氧测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的厂家相关业绩,并提供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以合同交货日期为准)石化行业3家及以上的业绩清单(以上6种主要分析仪器每种仪器至少提供3家的业绩证明);需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可覆盖隐去)、技术协议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分析仪器设备名称、配置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卖方提供的化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相应分析项目及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的主要分析指标详见附表1《分析项目一览表》。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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