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院C3楼公用工程系统配套改造(WZ20230912-9035-1126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机、干式化学过滤器、配电柜,以及配套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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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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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 | 1.00 | 项 | 包1-C3楼改造物资及配套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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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或机电安装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或以上两个资质任意一个的更高级别资质。 3.1.7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1.8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此要求。 3.1.11 本项目不接受针对合同条款的偏离。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全部合同条款。 3.1.12 干式化学过滤器设备要求设备箱体面板为304不锈钢板,内部型材为不锈钢,设备整体结构采用方管框架形式。设备性能验证模式,过滤模块的性能能够通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和TVOC气体的挑战实验,测试标准必须满足GB/T34012-2017(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过滤装置一次穿透过滤效率大于9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报告具备CMA,CNAS,CAL,ILAC-MRA或同档次相关专业认证。 3.1.13 要求风机设备为离心式风机箱,提供风机AMCA认证,箱体内的离心风机为双吸离心风机。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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