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公告  新能源  规划  继电保护  脱硫  公告  供热管网  水处理  变压器  变电站 

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body {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1pt }h1, h6, p { margin:0pt }h1 { text-align:center; widows:0;
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 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21.1.0" /> body {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1pt } h1, h6, p { margin:0pt } h1 { text-align:center;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Microsoft JhengHei'; font-size:22pt; font-weight:bold } h6 { margin-left:11.15pt;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2pt; font-weight:normal } .BodyText {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0.5pt } .BodyTextFirstIndent2 { margin-left:21pt; text-indent:21pt;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仿宋_GB2312; font-size:12pt } .BodyTextIndent { margin-left:21pt; widows:0; orphans:0;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1pt } .NormalWeb { widows:2; orphans:2; font-family:宋体; font-size:12pt } .\36 1 { margin-left:106.25pt; text-align:justify;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font-size:10.5pt }

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检测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Z32373FW0431006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检测一标段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长新发改字(2023) 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和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龙翔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检测一标段。

2.2 工程规模:包括丁十六路(成达街-中科大街)、丁十七路(北远达大街-中科大街)、隆北路(丁八街-中科大街)、成达街(乙三路-隆北路)、丙八十二路(丁十六街-隆北路)、丁八街(隆北路-丁十五路)、丁九街(兴福大路-隆北路)等7条街路。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和长春新区产业配套工程(新材料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的智慧交通,换热站等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消防检测除外)。

2.4 工程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约5935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6181.16万元。

2.5 建设

2.6 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内检测内容全部完成为准。

2.7 质量标准:1.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2.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综合检测资质或专项资质(其中至少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工程检测等)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须具备高级职称。

3.3 投标人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检测经验,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规模大型项目检测业绩。

3.4 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1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