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2.2 项目规模:15MWp
2.3 工程实施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11月15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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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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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300MWp)三期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以此为准) |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300MWp)三期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具体如下所述。 |
1000 |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车辆购置、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⑥房屋荷载检测及加固方案设计⑦发包人的工程建设管理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所有工作。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责任且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开发协调与落实(含用户沟通、资料收集、开发方案的拟定、能源管理协议的签订等)、部分合规手续的办理(含电网接入、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部分设计工作(包含:加固方案的评估优化、防水方案的确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等,包括为确保光伏项目投运后对应企业不发生因电能质量不合格被电力公司考核所需对对应企业原有系统进行配套改进的设计工作),除甲供材料设备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甲方材料设备的现场接卸、二次搬运等也由投标方负责)和所有设备(含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②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项目接入手续的办理、配电网光伏承载力评估);③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④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⑤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⑥项目施工全过程协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负责因项目实施需要与政府部门或物权单位的沟通协调,并承担除合同约定可以由甲方承担的其它全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政策处理、企业对接等各类协调费用);⑦并网柜、升压站或就地集控预制舱摆放位置的土地使用或租赁等工作落实。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300MWp)三期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须具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30MW(其中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不低于3MW的业绩不少于2项)的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EPC)或工程承包业绩(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06 15:18到2023-09-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