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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垂直竖向强弱电、给排水以及消防管井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垂直竖向强弱电、给排水以及消防管井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委托广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垂直竖向强弱电、给排水以及消防管井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已委托广东华伦招标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现对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旧外科楼垂直竖向强弱电、给排水以及消防管井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

项目代码:2306-440111-17-01-503626

二、招标

联系

联系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

联系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

1.强电从新外科楼地下室配电房引出,接至本楼配电房,再接至各层间配电箱。

2.弱电仅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的竖向线管桥架(不含布线和设备),智能化和网络系统仅设置弱电井,其要求放置3各机柜,另智能化和网络系统需在本楼首层设置60平方米的机房,首层平面布置时考虑。

3.生活用水从新外科楼用水电引至本楼各层间总表。

4.热水从本楼天面原有空气然热捧引出至各层间用水点。

5.消防用水从新外科楼消防用水电引至本楼各层间。

6.天面及各层雨水新设,接至地面雨水就近接口。

7.排水从各层排水点竖向统一排布,引至首层室外,环排至各方向低点,接入院内接口。

8.粪管各层卫生间统一排布,南面坡度引至本楼东南角,并新设一个化粪池;北面引至原有化粪池。

9.排水排污排粪,均设置沙井或检查井。

10.新设卫生间等电位接地防雷。

旧外科楼楼高47.2米,总共13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约23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8887370.00元,其中建安费8551235.71元。其他未列明费用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相关的技术参数、方案修改、配合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包括配电、防雷、消防、生活冷水给水工程、生活热水给水工程、喷淋给水工程、排水类等含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土建预留条件、局部大样图、防雷接地图等)、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现场配合、设计交底、EPC设计施工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及验收通过、现场服务配合等方面的服务。

2、施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承包方式:包施工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项目措施(含不可计量项目措施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报批报建、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发生的整改费用、包保修。

工程施工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工程实施实际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5、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6、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最高投标限价8887370.00元,其中:设计费(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优化、设计变更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咨询、打印蓝图、图纸送审及包含送审相关所有费用等工作)最高投标限价为336134.29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551235.7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0388.51元,扣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后的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500847.2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3年9月130000分至2023年1008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起始时间:2023年9月1300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1008日10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3年1008日10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网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

3、投标担保:1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2〕9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7、施工负责人(即

8、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9、

10、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其中:设计单位仅限1家,施工单位仅限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施工负责人(即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 (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施工负责人(即

1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或u盘(如有),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或u盘内容不符,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 ( )数字交易平台(网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设计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150日历天。

1、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2、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 。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异议受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 ( )网(网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十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

2、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

如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核查后发现中标人委派的

3、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招标人将取消被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中标资格,被投诉人因此对招标人造成经济及其它损失的,招标人将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含 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仅限一家单位)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外,还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面统筹协调责任;并委派一名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联合体主办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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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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