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JH202309021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10292
项目 预算金额(元):6866369.76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了各品目招标控制优惠率,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需求:吴忠卷烟厂员工餐厅工作餐所需的预包装食品类、蔬菜杂粮类、水产海鲜类、水果类、家禽家畜类、酒水饮料类物资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需要三家供应商,中标人中第一名供应量占总业务量的50%,第二名供应量占总业务量的30%,第三名供应量占总业务量的20%,具体采购业务分配根据甲方安排执行,允许因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年度分配任务比例与上述比例有细微差距的存在。甲方保留不超过10%业务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4.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5.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8.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10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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