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义市万屯镇
2.2 建设规模: 2×350MW
2.3 物资名称:氧化风机招标
2.5 数量: 4 台
2.6 技术规格:氧化风机型式:单级高速离心风机,流量 Q=36000Nm3/h,压升ΔP=87kpa。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7 交货地点: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工程 4X350MW 超临界机组 3、4 号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2.8 交货期:计划 3 号机氧化风机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到货, 4 号机氧化风机于 2024 年 8月 15 日到货,具体工期满足招标方的要求,供货期最终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 年 10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 须具有至少 1 个 3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相配套的同类型风机供货业绩, 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
3.4.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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