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4)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7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供配电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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