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各网站的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从事5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及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5、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6、乙方主厨应当具备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面点师应当具备二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证书。 7、乙方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乙方定期组织体检并具有年审合格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