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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救援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3-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救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6259 徐州地铁集团 建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救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6259

徐州地铁集团 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已经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16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中机国际招标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徐州地铁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救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

1.2.工程概况: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6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徐州东站~黄山路站)全长约 22.9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站 16 座;6号线全线共设一段一场,分别为汪庄车辆段和高铁停车场,两者相距约20km,均位于一期工程范围内。本线采用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的B2型车,并采用全自动驾驶。

1.3招标范围: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救援设备供应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要求对工程实施总承包,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4交货

1.5.计划供货期:设备的到货和调试在2024年12月底(暂定)以前完成。

1.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1.7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2.2如果采购范围中列明的救援汽车、救援设备中的列车复轨系统、列车牵引系统、列车扶正系统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2.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4投标人拟报的救援设备在近5年内(2018年10月以来)须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已开通(含试运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投标人拟派

注:第3、第4项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对同一工程同期建设的项目分批或分段供货的按一个工程计取,视为一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同一工程分期建设的按多个工程计取,例如:××市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为两个不同工程,视为两项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②合同中须体现供货的工程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类型(与资格条件要求货物类型一致)、供货的合同金额(与资格条件要求货物类型一致)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2.6投标人拟报的产品在近5年内(2018年10月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

2.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拒绝表示和否定意见

2.8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2.9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2.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3.2.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

3.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60720

开户名:徐州市

3.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3.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3.7.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3.8.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3.9.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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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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