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10-2-38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钦州长滩100MW农光互补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西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规模:100MW 2.3 建设工期: 华能钦州长滩100MW农光互补工程项目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完工后6个月完成竣工结算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95%,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场站工程 项目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桩基施工、支架安装、组件设备安装、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光伏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送出工程 需包含对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该标段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年度建设指标并通过华能广西 投委会审批,若未取得年度建设指标或未通过华能广西 审批,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双方产生约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3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任职为总监或者副总监的工程管理经验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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