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科研设计咨询公司磐安项目采购全站仪,采购设备拟使用科研设计咨询公司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距磐安县城公路里程约23km,距金华、台州、杭州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28km、143km、190km。电站上水库位于大盘镇园塘林场,下水库位于始丰溪大盘镇安田村与岭下村之间流域,坝址位于安田村下游侧。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建成后供电浙江电网,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紧急事故备用等,同时具备调频、调相等功能。
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59.00m,死水位827.00m,总库容891万m3,调节库容775万m3,死库容63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426.00m,死水位403.00m,总库容1169万m3,调节库容748万m3,死库容239万m3。电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施工期间外来物资及重大件可通过公路、铁路或水运联运的方式运输至工地。
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科研设计咨询公司磐安项目安全监测工程的工作范围为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和下水库监测仪器的接收、保管、率定、安装、埋设及数据采集;与监测仪器埋设相关的辅助材料的采购、安装及埋设;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监测仪器设备及设施的维护及缺陷处理;施工期临时观测便道的勘察设计、施工期管理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及本合同项目移交前的监测及资料整理、综合分析、专项及竣工验收工作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为完成本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现根据《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仪器埋设与施工期观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GXYPA00JHGC2200034)相关条款要求以及当前安全监测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采购全站仪一台(套)。
2.2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参数 | 使用 项目 | 生产 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站仪 | TS60 | 测角精度不弱于0.5”; 测距精度不弱于0.6mm+1ppm.; 对中精度:需配置对中误差小于0.5mm的精密光学对中装置。 | 磐安项目 | 瑞士徕卡 | 1 | 套 | 需配置的配件: 数据后处理软件1套; 机载自动观测软件1套; 基座+徕卡圆棱镜+觇牌8套(基座需配置对中误差小于0.5mm的精密光学对中装置) 棱镜杆及棱镜杆支架2套(与徕卡圆棱镜配套); 徕卡迷你小棱镜及配套棱镜杆(可分为3段,每段长度约10cm)2套; 连接锣栓8个; 与全站仪和基座配套的木质三脚架1副; 配套电池2块; 配套充电器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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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检定校准、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4、采购范围:国内采购。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或卖方能提供的最短交货期)。
2.6、交货
2.8、付款方式:货到完成验收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后支付90%合同款,质保期(壹年)满后支付10%合同款。(如对付款方式有异议请提出建议的付款方式)。
2.9、售后服务:仪器设备到货后,供货商负责对项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及仪器设备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以项目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
2.10、质保期:一年。
2.11、投标担保:
(1)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必须取得代理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待查。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设备/材料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报价人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采购人权益,报价人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未提供按废标处理)。不得提供水货,次货,翻新机等劣质产品,一经发现,将承担产品本次投标报价10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