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28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热电 三期机组SCR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28801 三期机组SCR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施工招标 淄博公司三期机组(2×330MW)SCR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尿素溶解系统、尿素溶液存储系统、尿素水解系统、成品氨输送系统、稀释风系统、氨气计量分配模块、氨\空混合器、氨气分配集箱(母管)、成品氨管道伴热系统、蒸汽系统、疏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废水系统等及相应配套的设备、管道、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照明、电缆及原氨区系统附属设备拆除等工作。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期机组SCR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工程施工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GCD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新建或改造尿素水解制氨或类似脱硝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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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