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2022年度五重安镇张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2022年度五重安镇张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已由迁安市人民政府 由 迁安耕立【2022】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五重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1302832301752001
2.项目名称:迁安市2022年度五重安镇张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3.建设地
4.建设规模:涉及张庄子村一个行政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共一个地块,项目区建设总规模 11.7467hm2 ,新增耕地 8.3165hm2 ,新增耕地率 70.8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5.最高限价:6170384.56元
6.资金来源:财政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预计工期:工期5个月。
9.标段划分:共一标段。
10.招标范围:迁安市2022年度五重安镇张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送达投标文件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7.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
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被列入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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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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