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91/17-QT-05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漯河发电 辅助系统运维服务等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日起,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91/17-QT-0503 华电漯河发电 辅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全面承担漯河公司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工作,确保现场检修维护消缺、运行操作、巡检、仓库管理、燃料接卸等工作满足现场生产需要。委托运营186人,厂后服务19人,合计205人。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漯河发电 辅助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9.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自主运行维护能力的火电企业(提供上级公司或主管部门的运维能力证明)。 10.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运维业绩(应同时包括运行和维护)不少于2项,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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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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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