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 青岛卷烟厂购置1套全自动香原料存储管理与自动调香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2.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 青岛卷烟厂购置1套全自动香原料存储管理与自动调香系统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CGAXZX20230010010001-229;(2)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DDQZB-2023-300。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确保在15日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招标方要求。
6.实施
7.项目主要内容:为实现烟叶配方香精香料原料智能化管理以及全自动智能化数字调香,数字化调香实验室需配置自助式香原料存取柜1套,全自动数字调香系统1套和低温等离子除异味系统1套,整套设备应满足建筑物称重要求,所有原料柜、调香系统以及调香实验室须安装负压封闭排风系统,微负压控制自动排风系统将香精废气收集集中排放,确保整个调香室工作环境空气清新的同时满足环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4533780.00元,超过控制单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及拟派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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