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西宁区域中心网银 U 盾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财务共享西宁区域中心,简称“ 西宁共享中心”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1 日,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 依托黄河公司建立, 黄河公司内设机构, 费 用核拨单位。财务共享西宁中心负责集团西北区域(服务范围为黄河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藏分公司、甘肃分公司) 资产的会计核算、标准报表编制、数据分析、资金收支以及 商旅报销等工作;负责财务共享信息系统建设、运维,会计标准化体系落地;协助出具 黄河公司及青海黄河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月度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 为公司运营及决策提供财务数据分析支持;协助管理新疆卫星中心。目前西宁共享中心在对区域内 222 家单位资金结算业务提供标准化运营服务, 由于 资金业务和账户数量的增加导致人工管理 U 盾的工作难度不断增加,需对银行 U 盾进行集中管控,全面推动资金结算自动化、智能化,以实现安全、高效结算管理的目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对西宁共享中心资金结算业务涉及网络、业务系统运行现状详细调研, 提供安全可 靠的网银 U 盾管理设备及配套管理平台方案,实现网银 U 盾的远程调度和管理,根据 用户应用、管理需求,具备对软件、硬件做适应性改造以及功能扩展的技术能力;具备 在局域网内安全调用 U 盾,同时支持相关其他业务系统, 通过集成开发接口远程调用 U 盾;具备针对网银 U 盾,实现自动按压网银 U 盾的确认键;以及可支持后续扩展 RPA 机器人实现网银系统资金数据采集、处理等相关场景自动化功能, 在有效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的同时保障资金安全,降低人工管理风险。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采购西宁共享中心网银 U 盾管理设备使用所需的硬件、软件产品及设备配件。
(2)提供西宁共享中心网银 U 盾管理设备安装使用的详细方案及实施服务,包括
本项目所采购的全部软、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
(3)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后续技术服务。
1.2.3 项目实施工期及地点:
(1)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0 天。
(2)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职能中心楼。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招标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网银 U 盾管理产品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4.2 相关资质及要求
(1)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所投产品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和知识产权证明(如产品专利、著作权证等)文件。
(3)所投产品须满足 1.5 米*3 米的占地面积要求。
1.4.3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4 相关人员资质
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主要人员须具有同类项目设计、实施、试验、质量控制、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相关经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 具有至少 1 项网银 U 盾管理设备供货业绩。需 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中标通知书(如有)、主要供货范围页、签名盖章页等证明文件、通过验收证明文件等。
1.6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10:00 时在黄河公司职能中心大楼(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43 号)门前集合,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